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现就加快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着力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全链条覆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力争到203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科技中介机构,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使科技中介服务成为连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关键纽带。
二、 重点任务与主要措施
-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研究制定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专项法规与配套政策,明确各类机构的性质、功能、权利与义务。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府采购支持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机构运营负担。
- 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内部技术转移机构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创办混合所有制、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科技中介机构,支持国内机构“走出去”,参与全球创新网络。大力发展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等细分领域专业机构。
-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实施科技中介服务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和继续教育体系,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支持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平台型、网络化服务。推动建立行业服务标准与评价体系,促进服务规范化、品牌化。
- 强化供需对接,促进深度融合。围绕重点产业链与创新链,搭建常态化的科技成果发布、需求对接与交易平台。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深度嵌入园区、孵化器、产业集群,提供“一站式”、“管家式”服务。支持机构参与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孵化等关键环节,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 健全金融支持体系,破解融资难题。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设立科技中介服务发展子基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科技中介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的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科技保险,分散创新风险。
三、 组织保障与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工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金融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强统计监测与绩效评估,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发挥行业协会在自律规范、标准制定、交流合作中的桥梁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利用科技中介服务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意见落到实处,共同推动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